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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討父母歡心是孩子的本能:每個孩子都想讓父母高興,這是孩子天生的本能,因為獲得愛是幼兒生命的保障。父母倘能明白這一點,對孩子的理解便有了基礎。這種本能是幼兒得以生存的必須,是大自然安排給小孩子的一種特殊能力,同時它也是屬于幼稚期的特有狀況。如果孩子得以正常成長,隨著年齡的增長,心理的成熟,此本能將會慢慢退去。成年之后個體已有了獨立生活的能力,不應該再出于渴望愛的本能來討父母歡心,而應該以一種成熟的心態(tài)向父母付出愛。其實很多成年人的心理問題,都是因為這層本能尚未退去,還在潛意識中發(fā)揮巨大作用。因此父母的態(tài)度或評價常常會給自己造成很大的困擾,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。假如成人的內心已沒有那個渴愛的孩子,就不會因為父母的一個態(tài)度方寸大亂,而可以在過好自己正常生活的基礎上,給父母以理解和關愛。我們不僅不需要以手段去激勵孩子討父母歡心的想法,還要注意,及時解釋自己的負面情緒并非因孩子而起。因為小孩子天生都有這種傾向,當他們不了解別人不高興的原因時,往往會以為是自己造成的。
2.父母如何看待自己的情緒:父母可以在孩子面前表現(xiàn)自己的情緒,因為我們是真實的人,情感、情緒是每個真實的人都有的東西。我們在孩子面前表現(xiàn)真實的自己,可以讓孩子更了解我們,更親近我們,同時也讓孩子借著對我們的了解,更了解真實的人性。但是,這個情緒是我們自己的,我們的情緒并不是任何一個人給我們的,如果我們對情緒習慣于歸因于外,那么這個情緒模式是一定要影響孩子成長的。人的情緒來自哪里?人的每一個情緒、每一個反應都是內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結果??墒牵覀兺⒂谕庖?,卻容易忽視自己內心的因素,而內因其實是更重要的因素。當我們自己處于不同心境之下的時候,對于孩子同樣的一個錯誤行為,可能會有不一樣的情緒反應。這就是我們自己的內因在起作用,如果把自己的怒氣全都歸結于孩子的行為這樣的外因,孩子豈不是太冤枉了?
每個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情緒負責,對于一件事,要怎么看,發(fā)怒或者不發(fā)怒,選擇權在每個人自己手中。這也就是,我們要做情緒的主人,而非情緒的奴隸。如果對于負面情緒一味歸因于外,不過是推卸責任,無益于問題的解決。
3.別讓孩子為你的情緒負責:還有一點要做個區(qū)別,我們可以讓孩子照顧我們的情緒。既然我們的情緒是客觀存在的,是可以表現(xiàn)在孩子面前的,而且孩子又是深愛著我們的,當然可以適當要求孩子照顧我們的情緒。但這與讓孩子為我們的情緒負責,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。
舉例說明:
A:請孩子照顧媽媽情緒的表達:“媽媽今天生病了,很難受。你那樣吵,會讓媽媽覺得更難受的。請你安靜地坐在床上玩一會兒好么?”
B:讓孩子為媽媽情緒負責的表達:“你吵得媽媽好難受啊。請你安靜地玩?!?nbsp;
兩種表達的關鍵區(qū)別:在于媽媽對自己的情緒歸因,..種表達中,媽媽的感受相對于孩子來說是客觀的,雖然和他的行為有關聯(lián),但媽媽的情緒是媽媽自己的事情,主因不在于孩子,孩子沒有責任,沒有錯誤。而第二種表達中,媽媽將情緒完全歸因于孩子,媽媽只是根據(jù)孩子行為作簡單的情緒反射,因此,孩子要為媽媽的情緒負責任,媽媽的情緒不好是孩子的錯誤。
再來摹想一下兩種表達可能給孩子帶來的不同感受:
A:我剛才吵鬧令媽媽難受并不是我的錯,是因為媽媽今天生病了。在媽媽生病、想休息的時候,我不應該吵鬧。我現(xiàn)在保持安靜,這樣可以讓媽媽舒服一點。我已經可以用自己的行為照顧媽媽了。我真棒。
B:我吵鬧令媽媽難受了,媽媽難受是我的錯。我任何時候都不該吵鬧。我現(xiàn)在保持安靜,是為了糾正剛才犯的錯誤。我又犯錯誤了。我真糟。
舉上面這個例子,重在分析說明,而不是請朋友們去斟酌自己平時對孩子說的每一句話。我們生活中都有這樣的經歷,同樣的一句話,用不同的語氣來說,給人的感覺可能大不相同。同樣的一句話,在不同的環(huán)境、情景、不同的心境下說出來,其涵義可能大相徑庭。我無法判斷哪句話是一定不能說的,哪句就是可以說的。這要視具體情景而定,要視你想通過這句話表達的情緒、意見而定。
如果你認定今天就是孩子惹你生氣的,你的滿腔怒火除了孩子的行為之外沒有其他原因。我想無論你選擇什么樣的語言來和孩子溝通,你都無法做到客觀地表達情緒,都是在用情緒控制孩子。
如果你能夠為自己的情緒負責,看清情緒的內因,不把情緒的起因全推到孩子身上,真的理解孩子,你就可以真誠地袒露心聲,不用擔心“用情緒控制孩子”之類的問題。